“自性动用,共人言语,外于相离相,内于空离空。若全著相,即长邪见。若全执空,即长无明。执空之人有谤经,直言不用文字。既云不用文字,人亦不合语言;只此语言,便是文字之相。又云,直道不立文字,即此不立两字,亦是文字。见人所说,便即谤他言著文字,汝等须知自迷犹可,又谤佛经;不要谤经,罪障无数。

“若著相于外,而作法求真;或广立道场,说有无之过患,如是之人,累劫不得见性。但听依法修行,又莫百物不思,而于道性窒碍。若听说不修,令人反生邪念。但依法修行无住相法施。汝等若悟,依此说,依此用,依此行,依此作,即不失本宗。

“若有人问汝义,问有将无对,问无将有对;问凡以圣对,问圣以凡对。二道相因,生中道义。

“如一问一对,余问一依此作,即不失理也。设有人问:何名为暗?答云:明是因,暗是缘,明没即暗。以明显暗,以暗显明,来去相因,成中道义。余问悉皆如此。汝等于后传法,依此转相教授,勿失宗旨。”

【译文】

“自性启动并生发作用的时候,和别人一起言论,对外在事物不执著它的相状,对内在心念不执著于空无。如果全部执著于外在的相状,就增长邪见。如果执著于空无,就增长无明愚痴。执著虚妄空无的人常常会诽谤佛教经典,说不需要文字。既然说不需要文字,那么就不该有语言文字;只是这样的语言,就是落入文字之相。又说直行佛道要不立文字,就是‘不立’这两个字,本身就是文字。看到别人所说的,就立刻诽谤别人的言语是执著于文字,你们知道自己愚迷也就罢了,还来诽谤佛经;千万不要诽谤佛经,那样的话,罪过障碍会多得无法计数。

“如果执著于外在境相,便会造作种种方法去求取佛道;或者广泛地建立道场,宣讲有无的得失,像这样的人,永远不能识见自己的本性。像这样的人要听从正法依止修行,还有不要什么都不想,而障碍佛道本性使之窒断。如果只是听说而不去修行,反而会使人生起邪念。所以必须依照佛法修行,不执著于相,并以此讲说佛法。你们如果能够开悟,依照这个讲说,依照这个运用,依照这个修行,依照这个作为,就不会迷失本门宗旨。

“如果有人问你佛法的意义,问有就用无来对,问无就用有来对;问凡人就用圣人来对,问圣人就用凡人来对。在对立二相的因缘转化中,持中道的本义。

“像这样一问一答,其余的问题也全部按照这样来作答,就不会失去中道教义。假设有人问什么是暗?回答:光明是本源,黑暗是条件,光明消失则黑暗顿生。以光明来凸显黑暗,以黑暗来凸显光明,来去互为因果,成就中道意义。其余的提问全部都是这样解答。你们在以后的传法过程中,依据这个相互转告,相互教化指授,不要失去本门宗旨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