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刑,指墨、劓、剕、宫、大辟五种刑法,见《尚书·吕刑》。墨,在额上刺字后,涂上墨色的刑法;劓(音yì),割掉鼻子的刑法;剕(音fèi),砍断脚的刑法,也称为“刖”(音yuè);宫,男子割掉睾丸,女子破坏生殖器官的刑法,一说女子幽闭,囚于宫室;大辟,死刑。


子曰:“五刑之属三千 [一] ,而罪莫大于不孝 [二] 。要君者无上 [三] ,非圣者无法 [四] ,非孝者无亲 [五] 。此大乱之道也 [六] 。”

【注释】

[一] 五刑之属三千:指应当处以五种刑法的罪有三千条。《尚书·吕刑》说:“墨罚之属千,劓罚之属千,剕罚之属五百,宫罚之属三百,大辟之属二百,五刑之属三千。” [二] 罪莫大于不孝:在应当处以五种刑法的三千条罪行中,最严重的罪行是不孝。刘炫《孝经述议》残卷说:“江左名臣袁宏、谢安、王献之、殷仲文之徒皆云:五刑之罪,可得而名,不孝之罪,不可得名,故在三千之外。”(参见邢疏)认为不孝之罪,罪大恶极,无法确定罪名,因而不包括在“三千”条罪行中。后人多不采纳此说。 [三] 要(yāo):以暴力要挟、威胁。无上:藐视君长,目无君长,即反对或侵凌君长。 [四] 非:责难反对,不以为然。无法:藐视法纪,目无法纪,即反对或破坏法纪。 [五] 无亲:藐视父母,目无父母,即对父母没有亲爱之心而为非作歹。 [六] 此大乱之道也:孔传:“此,‘无上’、‘无法’、‘无亲’也,言其不耻、不仁、不畏、不谊(义),为大乱之本,不可不绝也。”

【译文】

孔子说:“应当处以墨、劓、刖、宫、大辟五种刑法的罪有三千种,最严重的罪是不孝。以暴力威胁君王的人,叫做目无君王;非难、反对圣人的人,叫做目无法纪;非难、反对孝行的人,叫做目无父母。这三种人,是造成天下大乱的根源。”